浙大儿院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管理办法

2022-12-20

第一条 为了加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的管理和维护,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,充分发挥网站在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建设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。

第三条 CICU巾帼文明岗设置1名网站管理员,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。

1、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由CICU巾帼文明岗负责提供,未经CICU巾帼文明岗岗长同意或批准,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页内容。

2、网站管理员对需上网宣传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、编排,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。并经岗长审核后上传发布。

第四条 个人不得利用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1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
2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3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4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5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
6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7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
8、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;

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

10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。

第五条 本管理方法从即日起实行。